公积金贷款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办理,如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贷款申请
1.购买期房、保障房的,先查询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相应银行网点。
2.购买现房、存量房的,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办理银行网点,申请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申报材料,也可直接持材料到受托银行贷款网点进行办理。
二、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
在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登记申请以及相关的资料后,公积金中心会受理该贷款申请,审核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资质,具体步骤如下:
1.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首先会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2.初审通过后,银行会邀约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3.如果审核均符合规定,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在签订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屋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后,会在一定时限的工作日内通知公积金中心领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五、放款审核
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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