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_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9.1向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保函(试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工字)第号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内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超过人民币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
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
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利率为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法人公章)_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全称):
保证人(全称):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特许经营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担保合同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银行承兑汇票、减免开证保证金、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1、 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发生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保证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5、保证人采取以下行动,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保证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债权人住所地管辖。
第其他事项。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保证的主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一份,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债权人(盖章):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贪污、盗窃、挪用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_________________姓名及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六、请担保人工作单位证明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填写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请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人员,员工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此顺序选择,担保人应有固定收入。
3、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4、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部门章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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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事项注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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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 日 │
简要注记事项
│注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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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及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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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 │ 字
号
共有执照
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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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年 月 日│产权人│
│发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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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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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注地名卡
填表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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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登记书归档时共计附件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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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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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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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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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商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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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 附担保财产证明份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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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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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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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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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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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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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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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的价值
│(人民币大写)
┃
┠─────────┼──────────────────────┨
┃担保期限及担保责任│
限于
年 月 日前缴清应纳税款,否则┃
┃
│将以担保的财产变价抵税款
┃
┠─────────┴─────┬────────────────┨
┃纳税担保人:
│税务机关经办人签字:
┃
┃
│
┃
┃
(章) │
税务机关(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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