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检察机关申请。当事人认为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诉,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上述规定,机关在收到人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书面答复人民。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机关。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