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转刑事的规定有: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1、民事案件没有及时得到很好的处理;
2、民事案件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对法律不相信;
3、当事人对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不理解;
4、各机关没有真正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各司其事,只做自己的工作,没有统守兼顾的思想和执法意识,大局意识树立不够坚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