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钱能找回来吗?法律规定,诈骗罪立案调查后,行为人应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归还赃物,积极退赃可减刑。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包括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发送虚假信息诈骗、救灾诈骗、赈灾募捐诈骗、针对弱势群体诈骗和造成严重后果等。
法律分析
一、诈骗立案后钱能找回来吗
1、诈骗立案后钱能找回来。法律规定,诈骗罪立案调查,破案后,对行为人依法进行判罚之后,行为人应对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归还诈骗的赃物,行为人积极退赃的,可作为量刑情节,对行为人自身减刑有一定的作用。因此诈骗立案后钱能找回来。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语
诈骗立案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破案并对行为人进行判罚后,行为人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归还所诈骗的赃物。行为人如能积极退赃,将对其量刑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因此,诈骗立案后,是有可能追回被骗赃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