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有条件地区可另行审批宅基地。被拆迁人可根据房屋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获得补偿款。若按货币补偿规定,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另行审批宅基地。
法律分析
可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拓展延伸
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的法律解读
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的法律解读是指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相关法律进行详细解析和解读的过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必须符合相关程序和条件,并且应该给予合理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此外,对于无房的农村居民,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然而,实际操作中,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比如赔偿标准不一致、程序不透明等。因此,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的法律解读,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宅基地拆迁工作的规范和公正进行。
结语
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的法律解读旨在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推动农村宅基地拆迁工作的规范和公正进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对于无房的农村居民,可以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然而,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赔偿标准不一致、程序不透明等。因此,法律解读的目的是帮助人们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赔偿公正合理,维护农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