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联系到欠款人时,可以根据以下三种情况解决:1.延长诉讼时效;2.申请宣告失踪;3.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的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或无代管能力,由人民指定代管人。
法律分析
如果无法找到债务人,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责令对方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保护其权利。即使找不到人,也可以明确提供有关该人的准确信息,这有利于的执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贷款人,应当向提交可以证明贷款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的债权凭证,如贷款收据、收据、贷款凭证等。被告人声称贷款已经归还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支持。
欠款人联系不上怎么起诉去哪里起诉
找不到欠款人,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或者对方的户籍地起诉对方还钱。
不管能不能找到欠款人,原则上,起诉的话应当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对方经常居住地的起诉。
欠款不还联系不上了
欠钱不还还联系不上人的,要分3种情况解决。如下: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的,那么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
3、债务人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在诉讼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的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结语
无论是否能够联系上欠款人,债权人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向提交能够证明贷款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的债权凭证。如果无法找到欠款人,债权人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户籍地或对方的户籍地提起诉讼。如果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债权人应前往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提起诉讼。对于欠钱不还且联系不上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申请宣告失踪或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的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可以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其他人代管,如有争议或无合适的人选,人民可以指定代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