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取保候审人员的出院和出校,一般是需要经过批准的。如果出院或出校后需要进行医学治疗或教育学习,需要向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出制度:(二)危及公共安全的;《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出制度适用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集体或者个人人身安全或者危害案件的被告人。共分别有四个款,而其中第二款规定“被告人认为确有必要出制外就医、保外就学”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