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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给赔偿?

来源:91美食网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

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一、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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