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级别管辖是指按照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mot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